成员
联盟成员包括创始成员和普通成员。
(一)创始成员
参与共同发起成立联盟的机构。享有委派理事代表的权利。享有联盟高级别会议的组织及参与权,联盟重大事项的商议和表决权,共同设立投融资主体、金融平台及产品等优先权,重大项目推荐、投融资协调、纠纷解决的绿色通道,优质项目投资的优先权,下一代金融基础设施标准制定的参与权等权利。
(二)普通成员
联盟成立之后加入联盟的机构。享有委派理事代表的权利。享有联盟成员的一般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: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级别会议、培训、政策研究,参与联盟一般事项的讨论和商议,通过联盟拥有的产业资源、投融资协调机制和国际网络实现自身发展,享受联盟面向会员推出的标准化服务,可以向联盟推荐项目、提出需求、反馈建议,寻求获得联盟支持。
主要业务Business
—— 一带一路供应链金融联盟 ——